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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小课堂 你问我来答 ||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(一) -d88尊龙z62025-04-17 17:32来源:徐州医保
01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? 答: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: (1)产前检查费用; (2)生育医疗费用; (3)一次性营养费用; (4)生育津贴。 其中,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、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。 02、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,职工就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? 答:在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、法规规定内,职工在分娩、流产、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,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,只能报销生育医疗费用,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,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,生育保险基金才予以支付。 03、生三孩和生一孩、二孩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一样吗? 答:2021年5月31日以后,生育三孩跟一孩、二孩一样,可以正常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。 04、女职工在我市定点医院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? 答:生育医疗费报销时,需要准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医院结算窗口报销,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,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,实时报销。 05、生育津贴等待遇如何申报? 答:生育津贴、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产前检查费等生育保险待遇,在职工产假结束后,由单位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。 下一篇: 民建徐州市委会走访调研会员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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