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龙网北京9月6日讯 近日,因票据业务、信贷业务、关联交易违规,通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4名责任人,一天内连收5道通化银监分局的行政处罚书。处罚书显示,通化农商银行被罚45万元,4责任人分别被处以罚款或取消高管任职资格1年的行政处罚。
据处罚书,通化农商银行存在票据业务、信贷业务、关联交易违规。通化银监分局依据《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九条,《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一条、第十三条,《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七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第四十一条、第四十二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条、第四十六条第(五)项,对通化农商银行罚款45万元。
处罚书显示,夏忠俊、陈亮对通化农商银行关联交易违规负管理责任。通化银监分局依据《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七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条、第四十八条第(二)项,给予夏忠俊、陈亮警告,并分别罚款5万元。
处罚书还显示,叶静、赵明霞对通化农商银行信贷业务违规负管理责任。通化银监分局依据《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九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条、第四十八条第(三)项,分别处以取消高管任职资格1年的行政处罚。
作出以上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8月28日。
据公开资料显示,通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,注册资本50000万元。